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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管理制度

沈阳安联妇婴医院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院工会委员会(简称院工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院工会委员会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员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院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员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员工参与医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支持医院行政行使职权,对行政工作给予配合协助,教育会员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条按时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员工代表大会等有关会议,定期对员工代表进行业务培训,并指导、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院工会会员、员工代表大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一并召开,代表为双重身分。

  第五条院工会所属各分会等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坚持民主协商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密切联系会员群众,动员和依靠广大会员加强工会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增强活力,把工会办成“员工之家”。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六条院工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和工会工作指导方针,根据广大会员的意愿、要求,依照法规章程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配合医院党政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多种形式对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民主与法制、组织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

  (二)院工会积极参与医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医院制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听取和反映会员意见,提出建议,使之完善;决策形成后,宣传动员群众贯彻执行。配合有关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干部工作。院工会与职代会代表共同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搞好工会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会组织维护、教育、参与、建设职能,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引导会员群众增强全局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完成好本员工作,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创造高水平成果,为把医院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妇儿医院而作出贡献。

  (四)院工会在维护国家、医院总体利益的同时,努力维护会员群众的具体利益。关心群众的生活福利问题,参与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政策、办法的制定并监督其实行。及时了解和向有关方面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并尽力协助解决。努力满足广大会员的业余文化生活需求,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旅游、参观、讲座、联谊等活动,引导会员群众养成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身心健康。做好女员工权益维护工作。

  (五)搞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及管好工会财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院工会是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工作机构,代表为常任制,任期三年至五年。院工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院工会委员若干人。

  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工会经费收支、使用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2人。

  院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由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均为三年至五年。院工会委员会下设女员工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等。

  第八条院工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内部按组织宣传、文体竞赛、生活福利等进行分工,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九条分工会委员会以党小组、科室为单位建立,分工会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席1人,会员100人以上,增设副主席1人,委员应有各项工作的分工(可兼任)。分工会委员会由所在科室工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至五年,期满改选。分工会委员会的改选需得院工会的同意,选举后报院工会批准方为有效。

  第十条工会小组一般以党小组、科室等为单位建立。小组长由本组会员直接选举产生,工会小组受分工会委员会直接领导,完成院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工会干部

  第十一条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九大全议会精神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政治素质好。

  (二)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正确地反映会员呼声,热心为会员排忧解难办实事。

  (三)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廉洁奉公,热心为员工服务。

  (四)认真做好本员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工作扎实,勇于创新,出色完成所分工的任务。在会员中起带头作用。

  第十二条院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女员工委员会等的组成,应注意年龄、性别、素质结构的合理性。换届改选时,可连选连任,任期内委员职位出现空缺时,应按有关程序、办法增选替补,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正常运行。

 

沈阳安联妇婴医院员工代表大会女员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工会女员工工作,发挥女员工在医院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女员工委员会条例》的规定,设立工会女员工委员会,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会女员工委员会是医院工会委员会领导下,上级女员工委员会指导下的女员工组织,根据女员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第三条女员工委员会依法表达和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并根据女员工的特点和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四条团结、动员女员工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医院改革和中医药事业,立足本员工作,为医院的建设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五条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经常调查研究与女员工切身利益有关的特殊问题,听取女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女员工合理意愿和要求,建议行政合理解决。同一切歧视、虐待、侮辱及迫害女员工的现象作斗争。

  第六条协助、督促医院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女员工的法律、法规、政策,参与医院有关女员工切身权益规章制度的制定,组织和代表女员工参与医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做好对困难女员工的帮扶救助工作。

  第七条对女员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女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提高女员工科学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

  第八条要积极选拔和推荐先进模范人物,大力宣传女员工中的先进典型和女学科带头人,为她们在较高层次上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第九条要定期组织开展适合女员工特点的寓教于乐活动,陶冶女员工的情操,活跃女员工文化生活。

  第三章组织制度

  第十条女员工委员会由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各分工会委员会设女员工委员1人。

  第十一条女员工委员会的产生是在充分酝酿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提出组成人选,经工会委员会研究通过。

  第十二条女员工委员会的主任,由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兼任。也可经民主协商,推选符合条件的女员工,按照相应条件配备女员工委员会主任。

  第十三条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凡属重大问题要由委员会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后做出决定。

  第十四条在工会代表大会、员工代表大会中,女员工代表的比例与女员工占员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第十五条女员工委员会的任期与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在委员会任期内,因委员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增补委员时,经民主协商,提出相应的替补候选人,经同级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四章工作制度和经费

  第十六条女员工委员会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及时进行检查,总结。根据工作需要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

  第十七条女员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要广泛听取女员工意见,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后作出决定,并随时向医院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女员工委员会请示报告,争取指导和支持。

  第十八条女员工委员会向院工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女员工委员会开展工作与活动所需的经费在工会经费内列支。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条例由沈阳安联妇婴医院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员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2、全面主持医院工会日常工作,负责召开工会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的会议,传达医院党委和上级工会决议、文件和指示,讨论、研究贯彻措施。

  3、根据工会章程、上级工会、医院党委的布置,主持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向各分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布置工作,并负责组织检查决议、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

  4、关心员工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倾听和反映员工的呼声、愿望和要求,关心员工疾苦,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5、组织工会干部学政治、学业务,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贯彻民主集中制,抓好工会干部自身建设。

  6、根据财务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掌握好各项经费的使用

 

分工会主席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工会工作方针,努力完成院工会部署的各项工会工作,并积极主动地与党支部和科室主任密切配合,带领员工完成工作任务。

  2、做好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工作及生活情况,向科室、党支部、院工会及时反映员工的合理要求,为员工说话办事。

  3、动员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的各种竞赛活动,表扬好人好事,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组织员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选好员工代表,积极征集职代会提案,发动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组织落实好员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通过的有关议案和决议。

  5、动员和组织员工读书读报自学活动,鼓励员工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6、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经常关心本分会工会员工的劳动条件,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对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科室行政领导反映。

  7、关心员工生活,组织好群众性的生活互助活动。动员员工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帮助员工克服困难,解除后顾之忧。

  8、动员组织员工踊跃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群众业余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员工文化生活,陶冶员工情操。

  9、搞好分工会自身建设,经常向会员进行工会基础知识的教育,做好发展新会员的工作,定期召开生活会,贯彻执行院工会委员会的决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沈阳安联妇婴医院 工会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名单提名

一、院工会委员会(12人)

  主席:王春玲

  副主席:徐颖

       委员:赵新、硕俊萍、李双阳、于红、于淼、吕磊、于红、陈波

       工会内勤干部:朱艾佳

二、女工委员会

  主任:于红

  委员:各部门、科室出一人

三、各分会主席:以党小组和科室进行分组。

    行政机关:主席: 赵新               委员:杨晓雪、李岩

   妇 产 科:主席:硕俊萍              委员:王微微、闫春丽、翟文婷

      儿科及医辅科室: 主席:李双阳       委员:高亚萍、孙瑀瞳、姜瑜、韩艳俊

      月子中心:主席:徐颖                委员:李亚楠、张芳